保护投资者为股市之本
时间:12-01-18 来源:经济观察报
保护投资者为股市之本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证监会网站首页最顶端的一句话。今年1月10日,证监会披露,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已于2011年底正式成立,目前已正式挂牌,并已投入运作正式开展工作。
此时,中国的证券市场已走过21年,投资者更有1.65亿。官员喊口号者天天有,但言行不一者众,言行一致者少之又少。作为监管者,保护应有三层要义,思维意识上的保护,制度上的保护,以及行动上的保护。
自然,监管者都会有保护投资者的思维意识,因为不管如何,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生态链条的最底端,构成基石作用。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倘若投资者,特别是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A股市场就会因基础不牢而被边缘化甚至被遗弃。
但现在有保护投资者思维,仅仅是维持了一种奇怪的平衡。作为监管者,发展是第一要义,在证券市场,谓之为虚拟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确实,证券市场要发展,也要服务实体经济,但是发展并不是对普通投资者的掠夺。
主板之后,中小板、创业板陆续推出,新三板、国际板亦在酝酿推出之中;权证之后,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甚至各地的交易所陆续红火。自不用说,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已约2400家,市值突破20万亿元,A股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股票市场。同时,A股市场连年大扩容,2011年A股跌21%,融资额却再次成为全球第一。
正是这种单一的发展思维,造就了A股的大而全,却忽视了市场发展的可持续性,特别是对投资者的保护。A股的规模是上去了,但是A股的股指却没有上去,出现十年零涨幅的尴尬现象。这也形成了A股市场,投机者众,亏损者众。
“重融资轻投资”的发行融资制度,亦造就了A股的畸形发展。制度上,保护投资者成为一句空话,因为只要上市了,经营不管好坏,违法违规不管多重,都难以退市。于是,庄家操纵、掏空上市公司等违法违规之后,内幕交易、老鼠仓又层出不穷,甚至出现欺诈上市、虚假发行,而如重庆啤酒因信息披露不到位导致股票屡屡跌停,股价更是被斩去70%,最终买单的依然是股民与基民。
同时,A股市场,机构投资者约70万户,个人投资者约1.64亿户,散户占比99.4%。作为一个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专业知识欠缺、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信息获取和专业能力上有天然劣势,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更需要得到保护。
但绿大地欺诈上市案中,公司仅被判处罚金400万元,原董事长何学葵更只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曾经的投行高管谢风华涉内幕交易1000多万元,其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800万元。另一方面,投资者特别是股民的诉讼赔偿要求,成本高,且时间漫长,难获有效解决。
正是这种思维上的惟发展观,制度上的重融资轻投资,导致行动上的法无威慑、罪无严惩,导致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因此,如何建立投资者纠纷的调解机制、仲裁机制,特别是给予股民集体诉讼的专业的法律支持,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直接命题。
保护投资者只有不惟政绩,不徇私情,不贪私利,惟市场的公序良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才能真起码地保护投资者。
在这个还存在发行机制不合理,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内幕交易横行、包装上市等多种顽疾的市场里,保护投资者,保护股民,喊一句口号或者成立一个局室,并不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监管者心口要一,是真有此监管思维,而且是排在首位,才能真正保护投资者。不过,至少我们看到,在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成立之下,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一步步推进与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听其言观基行,投资者的钱袋子丈量得出监管者的真心与水平。
摘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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