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机制失灵 这其实是郭美美事件的深层隐喻
时间:11-08-05 来源:世纪海翔
问责机制失灵 这其实是郭美美事件的深层隐喻
沉寂数日的郭美美以电视专访的形式重归大众视野,这位曾自称红十字会商会经理的小姑娘与她的妈妈一起在郎咸平主持的节目中做了新的澄清与道歉。其母郭登峰则自曝自己是“股神”。
令人不安的是,像郭美美这样的个案近期集中爆发,比如在事发一个月后才公开的渤海油田泄漏事故,时至今日漏油仍在继续;达芬奇家具厂商伪造原产地的行为至今得不到惩罚;故宫出现了盗窃案、商业开发以及文物损坏等事件无人承担责任,等等。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没有人因对事故(问题)负责而得到惩罚,而真相则在沉睡,公众的疑虑与不满有增无减。纠错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失效,并一步步侵蚀公众对制度的信任,不断增加社会的风险程度。
这并不是新鲜事,中国长期以来存在机制失灵的问题,比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牛奶质量等问题,但这些是普遍性问题,已经被人们当成生活的一部分,潜移默化后被迫接受。而最近爆发的事例则属个案,它们以一种公开的、赤裸裸的方式挑战社会正义与公众的智商。此前,根据公众的经验,被媒体公开的个案一般会被严肃处理,以维护制度权威与秩序。显然,现在这种维护权威的意志在淡化,这是中国转型期内的新现象。
纠错机制的失灵,本质上是因为是非的判断取决于权力意志,而非一种日常有效运作的行政机制或法律程序。一般而言,在中国部门内部存在自查机制,也就是通常所说,执行与监督是两块牌子,同一批人马。在这种机制下,部门内部倾向于掩盖本部门的错误,如果错误涉及到部门高层,自查机制更会自动停机。
通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迫于公众的压力,也会由上级部门直接派出调查组调查与处理事件。但是,往往上级部门与被查对象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在如何处理事故的态度上仍然有护犊情结,否则,他们本身也要承担失察责任。因此,这种机制在中国特有的官场文化中意味着纠正错误是一个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除非有更高级别的领导下令独立调查。
现在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并出现了互联网政治。网民以人肉搜索以及爆料的形式,不断挑战相关部门掩盖真相的努力。网民通过一种自发的集体行动,发现和追踪违法行径,并通过网络舆论构成了一种非正式的、至关重要的民主监督机制。这迫使涉事部门实行鸵鸟政策,即不回答公众疑问,不公布真相,也不对事件做出处理。这让网民更加愤怒与失望,从而刺激他们等待与寻找更多问题,以发泄自己的不满,形成一种类似“扒粪运动”的互联网现象。这种趋势无疑将会逐步削减制度的权威,降低整个社会的信任度,来自民间的不满会导致寻求通过制度外的方式实现正义。
因此,挑战现有社会秩序的最大力量来自行政不作为,他通过制度失灵刺激公众自发的寻求正义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与行政部门产生冲突。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所谓制度失灵并非指制度停止运转,而是指制度不朝着正义的方向运转。中国真正的制度失灵则是缺乏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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