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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天敌:腾讯以及腾讯们?

时间:10-07-28 来源:世纪海翔

创新的天敌:腾讯以及腾讯们

对腾讯的指责想起过去对微软的指责

近日,有媒体以《狗日的腾讯》为题,刊文批评腾讯对互联网产业到处都要插一脚的做法,指责其“一直在模仿,从未被起诉”,并且扼杀了中国互联网创新,已是“全网公敌”。腾讯公司立即发表声明,谴责该杂志“恶劣粗言”、实属“恶毒攻击”。

事实上,腾讯遭受诸多企业或个人攻击,恰恰表明腾讯足够强大的业界地位,这种强大是任何企业追求的目标,因此,在商业逻辑上腾讯做大做强是没有错的。该文指责腾讯一直在抄袭并且几乎介入所有互联网应用领域,不仅不是卓越的创新者,反倒是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天敌”。

腾讯是中小互联网的强大对手没错,但并非是创新天敌。因为自有互联网起,中国这个行业里的每个企业都以模仿美国创新的模式起家,因此,当大家都是抄袭者的时候,以“抄袭”为借口攻击腾讯有多么滑稽和不公。实际上,腾讯以抄袭即时通讯的鼻祖ICQ起家,但ICQ以及后来的MSN都没有获得腾讯这样的商业成功,因此,腾讯的成功并非只是简单模仿,而是更重视用户体验,在许多产品设计细节方面具有本土化的创新,这才是成功的关键。当然,腾讯的强大基于模仿,这使他难以赢得尊重,被苛刻对待也是情理之中。

腾讯招人恨的原因在于其近乎垄断的地位,也就是其即时通讯工具QQ所拥有的巨大用户群。在这个平台上,腾讯嫁接了几乎所有成熟的互联网应用和产品,从而对其他企业构成压力。但是,腾讯这种垄断地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非行政管制造成的,属于自然垄断,类似微软在操作系统中的地位。微软也依靠操作系统不断嵌入不同应用,比如MYSPACEMSN、必应、邮箱等。腾讯是一家市场化的互联网企业,不开放平台也是正常的,其垄断地位并不违法。

其次,腾讯所嵌入的应用具有竞争力的都是门槛较弱的领域。尽管他有自己的搜索、电子商务、下载等服务,但并没有威胁到百度、阿里巴巴、迅雷等,因此,他所能威胁的都是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尤其是新模式的抄袭者。这不是腾讯的错。因为一旦美国有成功的应用,中国成功企业与创业者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模仿,比如模仿TwitterFacebook等以及团购商业模式。

但是,腾讯的全服务模式存在危机,这种模式本质上是一家企业经营所有业内成熟的或正在成熟的网络服务,以提高用户的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值。其一,这种模式需要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平台,比如Google也在推进全服务模式,而雅虎最早试验这一模式,但最终失败,因为他的资讯平台没有粘合力,而且服务的堆砌没有竞争力。其二,Google不断增加的业务大部分是独立的,而腾讯新增业务大都寄生于QQ。如果移动互联成为趋势或者微博、SNS等新兴平台取代即时通讯服务,腾讯帝国就会动摇,因此,真正有创新压力的是腾讯这样的领军企业。

中国成功的互联网企业有些以模仿美国模式起家,因此,一旦美国创造出新模式,中国就会有一群人迅速抄袭,PE紧随,形成一个投机产业链:即抄袭美国模式+中国空白市场+PE,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和用户膨胀,迅速形成一个初具规模的公司,以期待上市或者出售,赚取“快钱”。这种风气让中国市场充满投机,之所以有模仿的机会,一定程度上是由中国管制形成的市场封闭造成的,因此,市场管制与投机风气是中国创新的公敌,而不是貌似强大的腾讯。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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