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币结算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时间:09-08-26 来源:世纪海翔
推进人民币结算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
近日,央行官员表示将会同其他部门,提请国务院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范围,包括扩大境内试点区域、境外试点区域和企业试点范围。此前,国务院在4月份批准了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随后选择了几百家企业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资格。不过,人民币结算试点暂未掀起激动人心的景象,业务成交非常稀少。
在美元主导的全球货币体系遭遇松动之际,各国都酝酿本币结算,如日本、俄罗斯等。它们的货币都是可自由兑换,尤其是日元在自由兑换之后的强势升值,导致日本将其进口和出口的结算比重提升到20%和35%的水平,随后停滞不前。而俄罗斯的“卢布运动”则更像一个口号,即使俄罗斯是石油资源的出口商,有着强势的币种要求权,但石油卢布也很难达到20%以上的出口结算水平。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自由兑换是扩大货币结算的基础,但这也不能保证该货币就可以成为广受欢迎的结算货币。
人民币则在资本项目上无法自由兑换,它对东盟、蒙古、俄罗斯以及中亚的货币辐射力完全是通过边境贸易、边境旅游等市场自发形式推动的。尽管中国和一些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并允许这种货币互换可以用于贸易,但从目前看,各国还是将货币互换看作一种金融稳定的工具。因此,市场边贸导致的人民币辐射力是非常微弱的。很多人过度夸大了人民币在海外的追捧程度以及境外人民币的存量规模。
我们认为,人民币充当国际或者区域结算货币必须首先是自由兑换货币,否则范围会非常有限(跟周边贸易增长量呈递减关系,即贸易增长10%,而结算提高水平则远远低于这个水平)。关键在于,有限范围充当国际(区域)结算货币其意义不仅不大,反而承担的责任和成本较大。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人民币结算的基础,而不是人民币结算可以为自由兑换提供更好的条件。逻辑很简单,用任何币种结算都会产生某种头寸风险,人民币结算有利于本国贸易商,因为规避了汇率风险,但如果不给别国贸易商及时回购货币以即时轧平头寸的机会,别国贸易商不愿意接纳这种结算方式,或者别国贸易商会根据价值波动来寻找最佳的博弈方式,例如人民币弱势,那么外国进口商会要求用人民币支付,由于存在结清货币的时间之后,国内出口商将得到贬值的人民币。反之亦然,如果人民币处于强势,那么外国出口商会拒绝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这也是很多国外的资源出口商最近拒绝用人民币结算的原因。
如果扶持香港为人民币离岸市场,将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存入香港的境外人民币,虽然是对内地的债权,但存入香港银行后,自然变成了对银行的债权。香港存款银行既是存款人的债务人,又是对内地的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与等值的港币进行置换。也就是说,要在香港建立离岸市场,人民币必须先与港币实现自由兑换,这其实同美元建立了一种“中间物”状态的自由兑换。另外,如果香港离岸市场能够建立,那么香港吸纳人民币存款则需要考量。数量不足,投资产品规模就小,达不到足够的流动性从而降低吸引力,而如果数量过多,则导致人民币汇率下降,从而影响央行的目标汇率。重要的是,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香港的人民币投资产品规模表面上是由吸取人民币存款的能力决定的,实际上取决于人民币结算下的贸易逆差,而中国愿意为之付出多少成本呢?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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