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宏观调控正名
时间:08-01-14 来源:世纪海翔
为宏观调控正名
作者:许小年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
近年来我国经济出现了投资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和通胀等问题,政策层面上的反应似乎是犹豫不决、求全兼顾,措施上则习惯性地以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杠杆,以致政策目标相互矛盾,顾此失彼。宏观调控已有数年,内外部经济失衡未见明显缓解,政府的政策公信力受损,未来政策的实施会更加困难。
为了改善宏观调控,有必要澄清三个基本的概念:(1)什么是宏观调控,(2)如何进行宏观调控,(3)宏观调控与改革及民生的关系。目前在媒体上、政策部门甚至学界中,“宏观调控”的含义被随意延伸,概念的混乱几乎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
顾名思义,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宏观政策”和 “总需求”。宏观政策有两类,并且只有两类,即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政府控制货币供应总量、税收与财政开支,调节以国内消费与投资为主的社会总需求。宏观调控从来不以供给为目标,从来不以产业结构为目标。
宏观经济和宏观调控始终是关于总量的,“过热”意味着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而“局部过热”的说法将总量偷换为具体行业、具体市场甚至具体产品的暂时供需失衡,是为计划体制下行政管理的卷土重来做舆论的铺垫。同样,通货膨胀意味着价格总体水平的上升,将通胀解释为个别产品价格的上涨,除了文过饰非,就是为具体产品价格的行政管理发放通行证。
宏观政策的目标是总量——社会需求总量,手段也是总量——货币供应总量和财政预算总额。各部委颁布的产业政策、房地产政策等因此都不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而是行政管理或管制具体行业的供给。如此界定宏观调控,看似过于拘泥词义,未免狭窄与刻板,实际上却有着坚实的法理和经济学理论依据,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管供给,因为关于产品、产量、销售、价格的决策都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只要符合法律,政府不能以任何名义进行干预。同理,投资和融资也是重要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全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政府只能通过利率和税收等间接的手段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从法理上讲,控制牛肉面和商品房的价格是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而审批项目或责令项目下马则侵犯了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既不可以也不应该管理供给,因为政府不可能比价格机制更有效地衔接供给与需求。凡供不应求,价格必然上涨,抢先增加产出者可从高价获得超额利润,厂商的趋利导致供给缺口缩小,价格回落,无需政府干预,市场自动实现新的均衡。
政府不管供给,自然也就排除了所有以“优化结构”为名的调控措施。实践中,计划体制的失败早已为“优化”的努力做了结论。从理论上讲,优化的前提是最优结构的存在,并且政府对这个最优结构的把握比市场更为深刻和更为全面。然而正如哈耶克所指出的,政府根本就不具备这样的信息能力。全国有数以百万计的企业,产品以千万计,而消费者有13亿,纵有三头六臂,政府也无法获得关于生产与消费的足够与详细的信息。没有充分信息,怎么可能认识“最优结构”?又怎么可能合理安排社会经济活动?正因为意识到政府的局限性,我们于30年前开始了一场伟大的改革,将资源的配置从政府手中转移到市场上来。
宏观政策不以供给结构为目标,这并不意味着它对结构没有影响。以利率政策为例,若运用得当,可实现比行政性产业政策效果更好的结构调整。当利率上升时,资金成本增加,企业会重新算账,取消预期投资收益低于资金成本的项目,将资金转入投资净收益仍然大于零的领域。这样的调整是基于效率的,由市场择优汰劣,而不像产业政策那样按行业“一刀切”。因是自愿调整,既不存在 “下有对策”的困扰,也没有主观判断所引起的社会公正性问题。
根据宏观政策和预期市场环境的变化,微观单位做出投资的调整,由此而形成的产业结构就是最优的,因为它最有效地衔接了社会供给和需求。换言之,“最优产业结构”是市场自发活动的结果,是在无数市场参与者的趋利活动中形成的,它不可能被任何个体(包括政府)所事先预知,当然也就不可能作为政策的目标。
至于如何进行宏观调控,目标与手段的对应为一重要原则。社会总需求的目标决定了政策工具也是总量,而不应是具体的生产要素或生产资料的数量。严控银根无疑是正确的,严控地根则为中外宏观政策实践中所未见。且不论行政部门是否有权控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照此逻辑推理,为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将来会不会严控“钢根”或“水泥根”?严格地集中管理土地供应,也与政府降低房价的目标相矛盾,成为房地产市场上一系列扭曲的根源。
目标与手段的对应也意味着“一石一鸟”,即一项政策只能实现一个目标,例如货币政策顾了通胀就顾不上汇率,反之亦然。“一石一鸟”的原理不仅符合常识,而且有着经济学理论的严格证明,它在代数学中的表述就是一个方程只能解一个未知数,要想确定n个未知数,就必须有n个方程。货币政策怎么可能同时兼顾通胀、汇率、经济增长、股市、房价、民生?土地政策又如何兼顾房价和粮食安全这两个相互矛盾的目标?政策多目标的最可能结果就是一只鸟也打不到。
确立“一石一鸟”的原则,有助于理清思路,避免多个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紧缩银根以防止经济过热,放开土地供应以降低房价,民生问题则主要靠财政补贴解决。由于没有更多的手段,稳定汇率的目标不得不让位于抑制通胀的需要,人民币因此不得不加快升值的步伐。经济政策永远是成本和效益之间的权衡,不存在马儿跑得快而且又不吃草的万全之计。
最后,宏观调控还要处理好与改革的关系。一般而言,后者的重要性高于前者,因为改革是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长远和根本保障。宏观形势可以影响改革的时机,但不能动摇改革的决心,例如不能因通胀抬头就放弃成品油市场化定价的改革,也不能因经济过热就搁置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诚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所强调的,改革开放不能停顿和倒退。
摘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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