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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号……

时间:21-11-02 来源:刘晓博说财经

重要信号……

2021年的某个时刻,房地产行业看起来已经站在了悬崖边上。

多家Top50的房企暴雷,或者股票闪崩。当两维护的保证公布之后,市场稍微喘了口气,又传来了房地产税试点的消息……

于是,又有人开始睡不着觉,股市也开始有点撑不住了,上证指数3500点岌岌可危。

就在这个时候,一篇重要的安抚文章出现了。昨天(1027日),《经济日报》在第六版头条的位置,发表了署名评论,标题是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这篇文章在重申“房住不炒”、“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等观点的同时,还提出了如下观点:

1、房地产行业因其体量大、产业链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2、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将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持有住房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增加城乡居民住房类财产性收入,将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3、应充分满足城乡居民的刚需和改善性等基本购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的同时,也能有力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4、房地产拥有较大行业规模,尽管告别过快增速,仍将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且在住房租赁、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仍有广阔结构性发展空间。

该怎样看《经济日报》的评论?

《经济日报》是正儿八经的中央媒体,国务院主管主办的报纸,以经济报道为主。所以谈房地产、房地产税,它是非常权威的。

从这篇文章发表的时间点、标题、版位来看,带有明显的“政策宣讲”、“喊话”的意味。目标是引导舆论,清除各种噪声。

最近关于房地产行业、房地产税的说法很多,有的人不懂瞎说,有的为了赚流量而故意瞎说,所以观点比较乱,需要中央媒体“发正声”,做权威解读。

“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个标题,就带有很强的观点性。因为坊间就有不少人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应该打压房地产行业,让房价大跌。

评论的标题,把“共同富裕”跟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挂起钩来,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仍然是国家调控的方向。希望房价暴跌、大跌,是“想多了”。

“房地产行业因其体量大、产业链长,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这句话,跟文章最后的结论——“房地产拥有较大行业规模,尽管告别过快增速,仍将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都在告诉读者:房地产行业过去是中国的重要行业、支柱行业,现在是,未来仍然是。

“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农村土地、金融资产等各类财产性收入”,这句话非常重要,它其实是领导人日前发表在今年20期求是杂志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里的重要论述。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这篇文章发布后,我曾在第一时间做过分析。

“财产性收入”其实就是“被动收入”,也就是你不需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也不需要照看,就可以自动获得的收入。它的来源其实还是你的劳动,只不过这种劳动被用财富的形式量化、凝固,变成了资本,变成了分配的要素。

老百姓怎样才能从住房上获得被动收入?只有两个方式:一是房屋升值,二是房屋出租。

“要增加城乡居民住房……等各类财产性收入”这句话里的“要增加”三个字非常重要,“要”是态度,“增加”是希望发生的趋势。领导人使用这三个字,说明国家鼓励来自住房的被动收入,而不是打压。

另外它承认了:房子带有投资属性是合理的。

经济日报的这篇评论进一步推演、论述,有如下的表达:

持有住房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增加城乡居民住房类财产性收入,将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应充分满足城乡居民的刚需和改善性等基本购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的同时,也能有力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你注意,这里使用的是“应充分满足”,满足的内容是“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以及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需求。

一个家庭买1套房子,这叫刚需;买第2套,这叫改善。第3套呢?如果孩子多,或许需要赡养老人,这也叫改善。第4套呢?恐怕才算纯投资。

既然承认投资属性,鼓励大家获得来自房产的被动收入。我的看法是,4套(含)以内是不应该出台累进制、惩罚性税率的。

下面总结一下:

第一,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不是整垮它。

国家不会因为共同富裕,就不要房地产的发展。而是通过一系列调控,比如房地产税,合理配置资源,避免有人过多占有房子,最终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房地产行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仍然是中国经济的支柱,只有它健康发展,才能带动众多行业健康发展,才不会造成失业率上升,购买力下降。

要知道,政府每年的卖地收入是接近9万亿,来自房地产的直接税收大约2万亿,新房每年成交额18万亿(预计今年可以达到),二手房成交7万亿。如果这个行业不行了,负面影响太大了。

第二,国家承认合理的房产投资需求,认为购房“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虽然国家在引导资金流入金融市场,特别是股市。但说实话,普通人炒股或者买金融产品,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弄不好就是血本无归,让中国家庭超过一半的资产为房产,还是比较稳妥的。毕竟,房子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

这不是鼓励大家炒房,合理投资和过度投资是有本质区别的。尤其是在住房矛盾比较尖锐的大城市持有很多住宅,是不合适的、也是不道德的,对极少数“房多多”征收比较高的房地产税,有其合理性。

第三,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税率,会非常慎重,恐怕只有少数城市才会搞,而且尺度比较宽松。

1026日,深圳住建局曾对下面这份民间传播的所谓深圳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辟谣。

这个“方案”里的税率,显然太高了。这不是在征税,而是在整蛊人了。第二套就按照评估价的1.5%征收,11000万的房子,每年要交15万的税。如果是第三套,每年的税率将达到25万元。这样的税率,是没有人可以承受的起的。

这种税率显然是在打击改善需求,打击合理的投资需求,跟领导人讲话精神不符,也跟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房地产税征收办法不符。

征收房地产税一定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在欧美,平均每个家庭负担的房地产税,不过占其年收入的2%3%。在中国香港,则只占年收入的1.4%

在美国,每套房子每年的房地产税负担,跟这套房子的水电费相当;在中国香港,每套房子的房地产税负担,则跟这套房子的物业管理费相当。

所以未来的房地产税,一定不能影响居民的消费能力和生育欲望,也不能影响社会良俗(比如导致离婚率上升,让退休丧偶人士被迫卖房)。

经济日报的这篇评论,来的正是时候!

摘自-刘晓博说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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