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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赵建军

时间:12-11-1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专访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赵建军

生态文明建设有了长效机制和路线图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十八大报告对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如此强调,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四大具体任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这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有了长效机制和一个明确的路线图。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赵建军如是说。

赵建军长期从事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低碳绿色发展等领域研究,兼任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局咨询委员会委员。

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报告中出现在第五部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从这种布局安排来看,生态文明建设是作为经济发展领域的一个部分。所以在十七大报告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大建设组成,生态文明建设并没有摆在与上述四大建设同等的地位上,是作为经济建设的一部分而得以体现的。

而十八大报告则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更高的地位,生态文明不再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部分,而是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一部分。

同时,十八大报告还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一个独立部分,即第八部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任务。在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党中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充分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前提性条件了。

《21世纪》:十八大报告中涉及到生态文明的段落语句很多,在你看来,有哪些是新的提法?

赵建军:首先,十八大报告明确了生态文明的内涵,即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理论上的一次大胆突破和完美表述,全面概括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而和谐的关系。

再者,十八大报告中在谈到生态文明时,有很多与有关的表述,例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三个方针,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中的三个空间,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的三个原则,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中三个最严格,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的三种意识,等等不一而足。

更为重要的一点,十八大报告还提到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所谓制度建设就是要建立生态文明的长效机制,这是十七大报告所有没有提及的,也为接下来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目标和方向。

《21世纪》: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党中央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

《21世纪》:你如何看待生态文明在十八大报告中的地位?

赵建军:生态文明建设早在十七大报告就已写入党的报告,在十七大

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此,你有哪些具体的政策建议?

赵建军: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还有不少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上述资源环境类指标,主要限于强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的模式,那么接下来如何体现资源环境的质量控制和保护,还有待进一步努力。不难发现,当下的生态效益类指标还未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中,其原因主要是生态效益类的内容难以量化,操作性不够。我建议,对此应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和官员一道进行更为充分的研究,设计一些合理的指标,进行试点,逐步推进。

同时,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方面,我建议,一方面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更加充分地吸收地方政府的意见,以保证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避免地方为了应付过多的考核而去编造数据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在奖惩机制上,可以设置一些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地方政府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发展,实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新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环保部(前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尝试的绿色GDP后来因故停止。尽管绿色GDP的核算,存在不少技术问题,但我认为这套方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参考价值,值得进一步探讨完善。

资源税费改革应有整体方案

《21世纪》:十八大报告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还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对此,你如何看?

赵建军:资源性产品是指石油、天然气、水、土地、电力、煤炭等处于产业链上游环节、作为生产和制造的资源性产品。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大多数由政府控制,整体偏低,没有真实地反映市场的供求。不但难以对地方政府和企业起到节约使用资源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反而由此产生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可谓触目惊心。

同时,由于我国的资源性产品作为工业原材料会经由工业制成品的出口而大量出口,进口国在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购买工业制成品的同时,等于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在消费我国的资源性产品。而不当的税负设计导致资源开采环节中的负外部性,无法经由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得以体现,其结果必然是外国消费,中国污染。这种状况也应尽快解决。

因此,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的资源价格体系,可以从前端减少生态环境的损害,这也将引导我们的治理模式从末端处理转向前端的预防和控制。

《21世纪》:对此,你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吗?

赵建军:我的建议主要有两点:第一,不少资源性产品的生产大都有国企主导,在适当的时机应打破现有的垄断格局,增加市场供应的多元主体,丰富市场供应,形成一种反映市场供需的有效机制;第二,应尽快推动资源税改革。现行的资源税征收依据,主要体现在1993 年年底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已经实施了近20年,尽管去年进行了修订(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但这种改革幅度是远远不够的。我建议,资源税改革应有一个整体改革方案,解决资源税税目范围过窄、征收方式不科学、税负较低、税款归属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21世纪》:十八大报告中还提到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问题,其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怎样的关系?

赵建军:生态补偿针对的是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尽管有些地方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尝试,但有关生态补偿的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等一系列问题仍有待解决。

我认为,生态补偿运行机制需要将法制建设、财政扶持、税收调节和保障措施等系统化,推进《生态补偿法》的制定,完善并建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制度纵向化、环境财政等制度,构建完备的生态补偿评估、考核、监督管理体系。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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