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更需要“浑水”
时间:11-12-0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更需要“浑水”
最近一年多,全球股市萎靡,做空“中国概念股”也成为大盘塌陷之下的一股支流。其间,既有绿诺、嘉汉林业这样存在重大问题被狙击的中国概念股,也有东南融通这样有相当实力,但是有瑕疵、令人扼腕倒掉的中国概念股,还有360、分众等存在争议、被狙击而未被重创的中国概念股,也有展讯这样确信被误伤的股票。
“浑水”这家初出茅庐、专门做空中国概念股的小机构声名鹊起,也饱受争议。于是,有不少被狙击者,甚至旁观者冠之以“阴谋家”,揭露或者暗示它可能与部分机构合谋做空、从中牟利。
我不想对谁是谁非进行过多讨论,因为,这个“上升”到道德天平的问题,已经被严重异化了,脱离了问题的本质。事实上,浑水这样的公司是否利用报告牟利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源在于,在一个多元博弈的股票市场上,什么样的信息公开和权力制衡生态才是更好的选择,浑水们给了我们不少值得深究的地方。
倾斜的博弈天平
众所周知,在股市当中,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散户是主要的博弈方,而政府等机构主要应该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在三公原则当中,公开又是公平、公众的前提,公开的第一要务就是信息充分披露。
在美国市场,由于绝大部分投资者都是机构投资者,因此,在其市场博弈中,散户和很多共同基金是协同的、利益一致的,因此,市场的博弈被简化为机构和上市公司的博弈,以及机构之间的博弈。这种博弈方式,参与方均实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均衡性,更容易形成相对公平的博弈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上市公司胆敢严重作假、信息披露失实,自然有机构及其背后的研究机构联合揭露,进行做空,并希望成为市场博弈的赢家——这无可厚非,正是市场公平的重要保障因素,这也促使上市公司更加尊重公开性准则,最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相反,在中国市场,由于起步晚、制度不健全、投资文化差异等因素,中国市场形成了上市公司、机构和散户三足鼎立的博弈格局,而且是不均衡的格局。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处于主导方,控股股东要么绝对控股,就算没有绝对控股,也有绝对的决策权,而散户的知情权最差,甚至无法有效组织起来“用手投票”来影响公司决策,只能“用脚投票”。于是,机构投资者、研究机构就显得异常重要了,它们到底站在哪一方?
事实是悲催的。我们极少见到研究机构出具上市公司的“卖出”报告,甚至屡有这样的消息传出来,某某分析师因为给与上市公司负面评级被券商排挤离职。事实也是如此,目前的券商主要依靠和上市公司套近乎而拿到必要的信息,否则就会被封杀,于是二者因为利益媾和在一起,最终对散户出具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甚至部分小机构也是绝对的弱势。
在这种情况下,博弈的天平无疑是倾斜的,散户,甚至小的机构都是永远的弱者,其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
建言启用中国“浑水”
在此,我们重新审视一下浑水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浑水这样的公司不需要道德,只需要守望法这个底限,但是却能起到市场制衡作用。只有我们的市场上,有足够的做空投资机构、做空研究机构,才能真正让上市公司的信息全面的呈现出来,从而让散户也处于知情人的地位。确实,它们也是出于利益做空,但是,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市场公平的作用。目前,仅仅靠股指期货是远远不够的。
第二,要想形成有效的市场制衡,除了做空机构和做空研究的利益链之外,还需要解决更多的机制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做空研究、做空投资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独立性运作机制。比如,专门研究做空的机构、做空投资的公司应该是相对独立的注册机构,即专门做空,这样可以避免其与做多兄弟部门的联手操控。
第三,我们还应该让最终投资者参与进来。比如,应该将股市的印花税、交易金收入提取一部分,用于做空研究的收入来源,也就是说它们的收入最终是靠全体股民去供养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购买其报告让其获得足够收益,某种意义上它们是啄木鸟。
最后,为了实现这一点,作为监管者的政府机构,应该以“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及时披露”作为衡量公开性的唯一准则,最终形成市场的充分博弈,而不是干预博弈的具体行为。郭树清上台之后,中国股民寄予厚望,希望真正能让这个市场趋于公平,比如明确退市制度、加强审批要求、严打内幕交易等,但是,要想公平必须公开,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市场充分博弈。
我们应该知道,“浑水们”对于中国投资者,其意义远远超过道德之争。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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