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投资需要自律性管理
时间:10-12-20 来源:世纪海翔
创新投资需要自律性管理
这一波创新投资机构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富效应。由于对各类创新投资成功故事的片面传播,诱导不少人盲目进入这一行业,忽略了风险投资的真正含义,忘记了创新投资行业绝对不是一个暴富行业
混乱,几乎是所有新兴行业的共同特征。面对一个新的事物,人们无法取得共识,在这种无成法、无成规的局面下,人们只能尝试不同的方法,寻找不同的路径。但必须承认,这种混乱现象背后,自由生长力量正是一个新兴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原因,然而要从“快速发展”转型为“长远发展”,将混乱整治成规范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如今创新投资行业获得了飞速发展,而行业自律就日渐成为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快速发展带来行业混乱
创新投资现在的发展速度,令我们这些最早从事这一行业的“老人”惊叹。十多年前,在国内创业投资还是曲高和寡,人们对这行业所知不多,勉强成为一个行业也是规模极其有限。而这几年,创新投资逐渐被社会认识,而随着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开设,创业投资呈现了爆炸式的增长。据清科集团的行业分析报告,国内这类创新投资机构已由前几年的数百家发展到今天的3000~5000家,并且人民币基金规模和投资项目数量已大于国内的境外美元基金,这种快速发展的势头仍在持续。
然而,伴随着快带发展的行业日渐混乱。目前国内VC、PE私募股权投资遭遇诸多非议,如被指责为制造泡沫、破坏行业长远发展;只搞突击入股不搞增值服务;颠覆企业家价值观;甚至在募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等。有文章称,在上市或准备上市的创业板公司半数以上有PE“潜伏”,我想“潜伏”一词用于此处绝非褒扬。
用一哄而起形容目前VC和PE等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现状是比较恰当的,媒体也经常用全民PE形容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情况。尽管我并不同意全民投资的说法,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说法反映了部分现实。国内对这一行业进行长期研究和分析并定期出相关报告的机构有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和清科集团,他们承认很难准确完整地拿出国内VC和PE行业的统计资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一行业发展得太快了。
快速发展难免产生问题,而问题的产生正是来自行业的快速发展。我过去曾说天下同行是冤家,唯有创投行业是例外,原因是过去创投机构少、投资资金规模有限,而需要创投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到处都是。但今天实际情况倒过来了,投资机构多了,好项目却显得不并不那么多。竞争在VC和PE创新投资行业不可避免地发生。经常一个好项目吸引了大批投资机构去争抢,结果是投资价格上去了,审慎调查等基础工作做少了。10年前投资PE倍数通常在7倍左右,而现在10倍左右已是常态,15倍以上也是常有的事。抢项目不但导致投资成本上升,经股权投资行业未来发展埋下祸根,也给社会留下以权势谋股和突击入股的不良印象。
另外,行业快速发展,从业人员势必增加,而国内这方面专业的培训和资格认证机构几乎没有,由此留给很多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的增值服务工作不到位和服务质量下降的感觉。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一波创新投资机构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富效应。由于对各类创新投资成功故事的片面传播,诱导不少人盲目进入这一行业,忽略了风险投资的真正含义,忘记了创新投资行业绝对不是一个暴富行业。据清科集团报告,至今为止真正获得成功的创新投资机构占全行业总数的10%左右。
创新投资需要自律性管理
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着管理,创新投资也不例外。《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对创新投资的设立、筹资、投资、管理、退出等都有明确的要求。但是这种针对所有企业的管理要求,往往不能细致地解决那些具有行业特征的问题。事实上,任何一个行业,除了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之外,还需要更多的行业管理。不过,就我看来,行业管理并不意味着通过某个官办机构去管理,而是可以完全依靠行业协会的力量。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它是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而国内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很好的作用。
坦率说,这几年也常与各种协会打交道,感觉全国各种行业协会不是少了,而是太多了。但是,真正能发挥作用,并受会员欢迎的行业协会不多。有些行业协会有名无实,很少有像样的活动,有的行业协会官气太重,有的协会商业化运作味道太浓。前不久我参加一个协会组织活动,感觉不是很好,协会排名、上台发言等都讲一个钱字。
我曾拜访过日本证券协会、台湾创业投资公会等行业协会,感觉他们在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做得比我们好。而国内创新投资真正的全国统一协会目前还没有,目前仅有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这一协会也是不久前在北京成立的,它能否真正起到全国性创新投资行业组织的作用,还有待时间考验。
深圳早年做法可以借鉴
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是我国较早成立的省市创新投资行业协会,至今也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行来协会,我认为深圳早年利用行业协会对创新投资行业管理的做法值得借鉴。
1999年至2000年,深圳出现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一个高潮,全市先后注册成立了几十家创业投资公司,有本市的也有其他省到深圳注册的,行业管理问题突现出来。在当时深圳市分管金融市长庄心一的协调下,由当时我所在的创新投资公司牵头成立行业协会。
协会成立后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少收费、多服务。当年深圳创业投资同行公会在政策调研、上下协调和内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与美国、香港、台湾等创业投资协会都保持了很好的交流渠道,每年高交会期间,主动把境内外不少同行请到深圳,通过论坛等不同形式开展交流。同业公会为引导深圳创来投资健康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在行业培训、从业资格和创投高管资格认证方面下了一番工夫。
在行业协会刚成立那几年,针对业内创业投资的经验不足,协会在投资大厦连续举办了几期培训班,从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制度、基本运作规范等方面着手进行全行业的培训,每次开班参加者踊跃,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创业投资从业或高管资格证书。
深圳市工商注册分局对同业公会这项工作很支持,规定凡在深圳注册标有创业投资字样的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必须有两个高管资格和若干个从业资格,对一些已成立的创新投资机构,则在企业年审时出示这方面资格证书。这项工作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行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当年行业内对这项工作很认真,业内高管和从业人员都很重视这两个资格的获得。
《诗经·七月》有言,“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要想收获更多的桑叶,就得在三月天桑树生长最快速的时候,砍伐掉那些“远扬”的枝条,对桑树进行修整。如今国内的创新投资行业发展很快,而我坚信,以VC和PE为主要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还会有更大的发展,不过,为了这个美好的未来,每一个从业者都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以伐远扬”!
摘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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