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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选及颁奖正式启动

时间:08-09-16 来源:世纪海翔

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选及颁奖正式启动

2008118,海翔集团值成立两周年之际在中南大学设立了“世纪海翔酬勤教育奖励金”。奖励金采取基金的形式,初始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由专业基金管理团队代为管理,每年增值部分继续注入基金。海翔酬勤奖励金每年提取40万元,用于奖励30名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和资助100名家贫志坚的贫困大学生。

近日,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选及颁奖已正式启动,在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下,在中南大学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审委员会将与世纪海翔集团一起在未来的两个月时间里,从中南大学三万余名学生中选出获奖者,并给与奖励和资助。获奖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世纪海翔集团为其提供的假期实习机会。届时,海翔集团将邀请部分获奖学生来位于深圳市的集团总部参观、体验。

本次奖励金的设置是海翔集团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又一次尝试。在08年初冰冻灾害、5.12汶川地震灾害中海翔集团都曾通过多种形式向灾区提供援助,尽己所能为国家、社会贡献力量。设置奖励金是集团首次在教育领域尝试社会爱心事业,集团将根据奖励金评选及发放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为接下来继续回馈社会积累经验。

以下为中南大学发布的“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选通知”,特此向集团所有员工公示,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一、评奖范围

  凡在中南大学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特定学院的本科生、硕士生均可提出申请奖励。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助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30名学生,其中一等奖名额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二等奖名额20人,每人奖励5000元;

优秀学生助学金不分等级,每年奖励100名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应具备的条件(除商学院外,其它学院上报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如作弊、打架、酗酒等);

(3)品德优良,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同学关系融洽,体育成绩良及以上;

(4)学习成绩优异,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英语四级以上,大学期间无挂科记录;

(5)同等条件以下候选者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如班长、校院团学会干部、学生助理等);

4.挑战杯等重大商业模拟大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二)优秀学生助学金应具备的条件(除商学院外,其它学院上报本科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如作弊、打架、酗酒等);

(3)品德优良,生活俭朴,身心健康,同学关系融洽;

(4)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记录;

(5)班委出具申请人综合情况说明(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立即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一学年累计两门考试不及格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降)级者;

(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它不正当行为者;

(4)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者;

(5)因病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6)虚报或隐瞒事实,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于911日前按深圳市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学校各学院学科发展情况,会同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协商制定的奖励名额向有关学院下达推荐名额,其中优秀学生一等奖按120%差额下达名额,一等奖落选者将自动获得二等奖,其它按100%下达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有关学院根据评审要求和下达的推荐名额,于925日前完成评议推荐,在本单位张榜公示3天,听取意见。如无异议,930日前将被推荐人有关材料通过“校级奖励金网站”分别报送教务处(本科生和高职生)、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培养办于9 月底前分别整理好被推荐人的材料。

    (四)校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于10月上旬进行审查评议,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一等奖获奖候选人,并于10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听取意见。

    (五)被批准人填写登记表(另发),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分别签署意见。此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六)10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深圳市世纪海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七)11月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学院务必按照《中南大学奖励金管理条例》和《中南大学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评颁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学院应按学校下发的申请书格式样本,认真填写相应事项,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须打印,材料包括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个人申请书、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还将在下一年度扣除该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报奖指标。

(三)各有关学院对所推荐学生进行排序,并填写《中南大学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申报情况登记汇总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报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

中南大学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一等奖

二等奖

商学院

6

9

文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法学院

1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

1

1

化学化工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冶金工程学院

 

1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1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附件2

中南大学首届世纪海翔酬勤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名额

商学院

60

文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3

艺术学院

2

法学院

2

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

2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3

机电工程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冶金工程学院

3

信息物理学院

2

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

土木建筑学院

3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2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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